侧边栏壁纸
博主头像
硅锗博主等级

纵使改变,依然故我

  • 累计撰写 126 篇文章
  • 累计创建 83 个标签
  • 累计收到 10 条评论

目 录CONTENT

文章目录

多地分段生产-MAH大厦上方的一朵乌云

硅锗
2023-09-06 / 1 评论 / 1 点赞 / 1,534 阅读 / 1,221 字

最近读到一篇关于生物制品多地分段生产的文章,其中提到

“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,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实现“解绑”,药品委托生产已经相当普遍。近年来,国内生物制品企业基于节约运营成本、优化资源配置等因素考虑,对于原液和制剂产品分开委托生产的需求日益增长。本文重点选取国外生物制品分段生产实施较为成熟的欧盟、美国、日本等国家和地区,研究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委托生产、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的法规要求及实践经验,并提出我国实施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的建议。”

在一个法规注册交流群,有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内可能暂时不会分段生产。苏州有一个试点,前两年就设了,到现在也没有真正启动一个分段生产。现在国家还想让生物制品MAH自建厂呢,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放开的。一方面,国内MAH质量管理体系其实是有问题的;另外一方面,是监管能力,上市后是省局执行监察管理。

我的分析如下(纯推理,无实证)

这可能是因为中国药监和FDA有一个关键区别。中国行政机构是沿袭了郡县制的一些特点,中央的行政机构,地方也有,而且地方的药监局不仅对中央的总局负责,也要对本地的行政长官负责。而美国是联邦制的,FDA只有总局,没有什么州药监局,郡药监局,FDA的现场核查人员非常之多,都直属总局。

之前在一个论坛上就听某个专家说,某某药品出了质量问题,分段生产的,A省的药监局查了A省那一段,B省的查了B省的,都说自己这部分没问题,但实际是A省和B省的药监局都归各自的更高一级的省行政长官管,为了保本省的就业税收,都不好说自己那段有问题。(本段无现场录音支持,其人其时也没有讲企业和省局的名字,讲这事的人也不是这个事件的当事人,所以姑且就认为是架空的一个假设性举例。)

我这样讲在群里马上被质疑说是在讨论社会制度孰优孰劣云云,但是我只是想指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:一个省局的药监局公务员在现场核查本省的药物生产设施的时候,他的全局观念是不强的,而且他很有可能受到本省其他部门的压力。假如一个省局科员发现了一个纳税大户的质量问题,想要深入调查要增加企业的成本甚至可能影响生产排期,他可能会面对的是怒气冲冲的省长,省委书记这样的人。

总局只要看到这一点,那么为了保障药品安全,就会从他们能够控制的方面入手,那就是把控全国性的政策。对于国内生产的药品,把药品质量问题和对应的监管部门绑定,可以防止省局之间出现推诿。反而对于进口的生物制品,都是由总局负责审查,就会允许分段生产。

更进一步,按照这样的逻辑,进口生物制品如果做中国的在地化生产,应该也是不允许多地分段生产的。

放开多地分段生产终归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上是更好的,但这首先会需要药监局做出一些改变,一方面是总局的现场核查能力需要得到加强,另一方面是省局的审查资源如何有效地利用起来。

参考信息

截至2022年底,省级药品检查员情况显示具有药品GMP检查员资格的人数为6452人、具有药品GSP检查员资格的人数为8809人,具有医疗器械GMP检查员资格的人数为5110人,具有化妆品检查员资格的人数为3508人。健康界报导

1

评论区